钢筋套筒现场施工规范
1、进入现场的钢筋机械及电气设备在使用前,必须经项目工程部、安质部检查验收,并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,项目部主要负责人、技术负责人、技术人员、安全质量专(兼)职人员、作业队长(领工员)、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接受钢筋机械连接工序及质量控制专业培训、考核;现场加工钢筋接头的操作工人,必须经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,并在机械旁挂牌注明安全操作规程。
2、钢筋加工机械处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,保证操作人员在光线较好的环境下操作。在进行加工材料时,弯曲机、切断机等严禁一次超量上机作业。
3、钢筋加工机械设专人维护维修,定期检查各种机械的零部件,特别是易损部件,出现有磨损的必须更换。滚丝机机壳必须设置牢靠接地后再运用;滑道及滑块必须定时整理并涂油,剥肋刀、滚丝轮必须定期检查、更换;滚丝机冷却液体必须使用水溶性乳化冷却液,没有冷却液时禁止滚轧加工螺纹。现场加工的成品、半成品整齐,分类摆放整齐。钢筋加工机械应将操作说明和危险事项贴于工作墙上,使加工操作人员能随时观看。
4、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,所有电气机械外壳必须可靠与保护接地线连接,所有电气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保护,机械开关均采用漏电保护器。
5、切断短料时,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保持在150mm以上,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,采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。
6、吊运钢筋时,捆绑牢固,严禁长短混吊,设专人指挥,下方严禁站人。起吊钢筋骨架时,待骨架降落到离地面1米以内,方准靠近,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,严禁超负荷吊运。
7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,施工现场内严禁烟火。
8、高空时,必须搭设作业平台,护身栏高度为1.2m,在2m以上高度作业时,系好安全带,安全带要上系下用。
9、按规程操作,尽量减少噪音及震动;夜间施工时,严禁敲打钢筋以防扰民。